2022年6月,成都業務部收到國家能源集團置業有限公司西南分公司《關于退回劉XX同志的函》,該員工在2022年6月6日至6月20日累計10天未到崗工作,根據公司制度,屬嚴重違紀行為,予以退回處理。行政人事部在收到退回函后第一時間聯系置業公司相關人員及員工本人了解情況,最后整理出以下事實情況及雙方爭議內容:
1.劉XX在請假申請未被批準的前提下于2022年6月6日至6月20日累計超過10天時間內未到崗工作;
2.置業公司為遵守政府關于疫情防控要求關閉游泳池,在征得劉XX本人同意的前提下,將其由救生員崗位調整到工程部任后勤工作,薪資水平保持不變;
3.劉XX反映置業公司拖欠其在救生員崗位期間給學員上課的補課費一事確為事實。但學員所報的10節課,劉XX并未上滿。
最終,劉XX因嚴重違反公司規章制度予以解除勞動關系,其反映的補課費經協商后予以補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