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XX,2022年3月1日入職,派遣至國家能源集團置業有限公司西南分公司工作。2022年10月底,置業公司以工作出現重大失誤為由,將周XX退回瑞通公司。
人事部第一時間向置業公司和員工本人了解情況,工作出現失誤屬實,但周XX本人認為不是自己主觀問題,不應負主要責任。經人事部相關人員與員工本人溝通,公司決定于2022年10月31日與周XX解除勞動關系。
周XX,2022年3月1日入職,派遣至國家能源集團置業有限公司西南分公司工作。2022年10月底,置業公司以工作出現重大失誤為由,將周XX退回瑞通公司。
人事部第一時間向置業公司和員工本人了解情況,工作出現失誤屬實,但周XX本人認為不是自己主觀問題,不應負主要責任。經人事部相關人員與員工本人溝通,公司決定于2022年10月31日與周XX解除勞動關系。